「火灾封路」他方向盘一转吞3张红单 开过警察面前3次掰没看到

记者黄翊婷新北报导

李姓男子今年1月24日晚间10时许开车外出,行经新北市泰山区泰林路与泰山路口违规转弯,后来又因为拒绝停车接受稽查红灯回转挨罚,一口气收到3张罚单,不满提出行政诉讼。不过,新北地院法官认为李男警员身边经过3次,不可能都没看到,最终不采信他的说词,裁定驳回告诉,全案仍可上诉。

事发路口。(图/翻摄自Google地图

李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当日他开车行经泰林路,并在泰山路路口左转,因泰山路与泰林路口呈现45度角,刚好被驾驶座左前方A柱挡到,所以没有看到斑马线上有警察,直到转过去才发现,没想到警员突然冲出来,因为担心车速快会撞到,第一直觉是先闪开避免发生车祸,之后就停在路边等待,但警员没有上前盘查,加上前方发生火灾,于是就回转回到泰山路及泰林路口,「警察还是没有拦查,我以为只是火灾封路拦车,不是临检,就离开现场。」

李男不满表示,过了一段时间一次收到3张罚单,说他拦检不停,「这让人非常不能接受,当时夜色昏暗,路段前方发生火灾,路口没有放三角锥或停放警车,驾驶人根本很难注意到封路」,自己不仅被警员吓一跳,还要付出2万3300元的罚款吊扣驾照半年,实在无法接受,就算要找证据行车纪录器也早就洗掉了,「警察扰民也不是这样找麻烦的」,希望法官能够重新检视此案,取消罚单。

▲李男以为警察站在路口是因为前方火灾封路。(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案无关)

不过,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出示警员提供的采证影片等证据,显示当时警员身穿反光背心、手持发光指挥棒白色警用机车也开启警示灯停放在泰林路往泰山路口处,有一般注意能力的驾驶人应该都可以即时反应受检,况且李男从头到尾总共经过警员面前3次,不可能没有看到,但都没有停车受检,加上的确有做出违规转弯、红灯回转等行为,依法裁罚并无不妥。

新北地院法官勘验现场影片、照片,发现李男在尚未进入路口前应该就可以看到执勤警员,而警员也的确有使用上述装备双方相距只有一个人身距离,A柱再怎么挡也不可能完全看不到,最终不采信他的说词,裁定驳回告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