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交易掏空24亿案 扬华科技判赔9亿
扬华科技涉嫌联手宇加、百徽、友旺等多家上市柜公司,用假交易掏空公司总金额逾24亿元,向银行诈贷6.2亿元,新北地院今判扬华科技负责人詹世雄、前董事长林家毅等人,须赔偿投资者9亿3694万余元。
检调调查,詹世雄身兼扬华、安扬材料、绿能系统等8家公司实际负责人,自2012年3月直至去年6月,联合宇加科技、百徽、骏熠、佳营多家中小企业共20多家公司,陆续以假交易方式互买对方公司零件、产品或机器,假交易金额达24亿元,营造公司业绩大幅上扬假象,拉抬公司股价,致散户误信投资,各家公司并分持订单向银行办理代贷款,共诈贷约6.2亿元。
检方认定詹、林等人均知情且犯行明确,且讯问时坚持不肯透露金钱流向,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全案正由新北地院审理中。
890名投资受害者2016年提出损害赔偿诉讼,法官认定定詹、林等多人涉及安排虚伪不实交易,今判詹、林等人须赔偿9亿369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