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多余口罩、快筛 千万别做这件事

有民众想将多余的医用口罩或快筛试剂贩售给其他人,恐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相关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医用口罩及家用快筛试剂示意图(王家瑜摄)

国内新冠疫情趋缓,有民众想将多余的医用口罩或快筛试剂贩售给其他人,食品药物管理署提醒,非医疗器材商贩售医疗器材,已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相关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食药署说明,一般民众并非医疗器材商,无论是透过网路社群媒体、购物平台贩售,或是经由一般实体通路,贩售医疗器材行为涉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第13条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医疗用血氧机、临床电子体温计、隐形眼镜等皆属于医疗器材,食药署提醒民众,千万不可擅自进口未经核准之医疗器材,或利用通讯交易自国外购买医疗器材进口进行贩售,违者可依医疗器材管理法第62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罚金。

食药署指出,合法医疗器材商于通讯交易平台贩售医疗器材,应依「通讯交易通路贩售医疗器材之品项及应遵行事项」标注完整资讯。民众如需透过通讯交易购买医疗器材,请确认是否有完整资讯揭露。

民众购买医材前应遵守安心三步骤「一认、二看、三会用」,第一要认识欲购买之医疗器材,第二是购买产品时看清楚通讯交易平台上载明之医疗器材许可证字号等相关资讯,第三则是使用前要详阅中文说明书,才能正确使用。

食药署建议,民众购买医材前可先向相关专科医师咨询;如有发现不良品或使用时、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请至上市后品质管理系统(http://qms.fda.gov.tw)通报,或拨打不良反应通报专线:02-23960100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