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资讯不够透明 全家便利商店挨罚300万元
公平交易委员会14日决议,全家便利商店招募加盟过程中,未在缔结加盟经营关系前,以书面向有意加盟者充分且完整地揭露最低建议订货量、商品销货及进货比率等限制事项,足以影响对方判断后续报废损失金额多寡,因此认定违反《公平交易法》规定,令其在处分书送达次日起2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新台币300万元罚锾。
公平会副主委邱永和表示,该案是因接获检举指称,全家要求加盟店必须遵守其订货指导,并规定销货量不可超过进货量的一定比率(该公司称为销进比),若加盟店未依规定量订货,或者销进比大于规定,将遭受上课、警告、开单等处罚,但全家总部却未在缔约前告知相关资讯。
据调查,多数加盟店表示,全家总部在加盟时并未约定,但实际经营时,经常要求店舖维持固定存货量或存货比率,甚至有加盟店提及,总部会针对特定商品设定订购目标;此外,从相关文件则发现,全家曾多次以销进比过高等事由,以书面通知加盟店改善,并载明「再有相似案件发生,将依违反契约规定办理」等文字。
邱永和进一步指出,全家便利商店的商品报废损失由加盟店吸收,总部所订最低建议订货量、商品销进比规定等事项,将影响报废损失金额的多寡,已对加盟经营关系构成限制,却未在缔结加盟经营关系前,以书面充分且完整揭露,属足以影响交易秩序的显失公平行为,公平会因此开罚300万元,并令其在处分书送达次日起2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