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數據目的外使用 研擬民眾可主動申請退出

因健保资料库部分违宪,卫福部近日预告「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专法草案。社会保险司说明,专法以学术研究使用为主,当健保资料库资料二次利用时,民众可主动行使退出权。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因健保资料库部分违宪,卫福部近日预告「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专法草案。社会保险司说明,专法以学术研究使用为主,当健保资料库资料二次利用时,民众可主动行使退出权。

宪法法庭2022年8月12日做出111年宪判字第13号判决,个资法规定健保资料库供公务机关或学术机关统计或研究合宪,但欠缺个资监督机制及当事人请求停止使用规定,违宪,应于3年内修法。对此,卫生福利部今年3月1日预告「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专法草案。

卫生福利部社会保险司长刘玉娟今天告诉中央社记者,宪法法庭已明确说明,公务机关或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医疗、卫生等目的,当有统计或学术研究必要时,经过提供者处理后或经搜集者依揭露方式无从识别特定当事人,可透过健保资料库使用资料。

「健保目的外资料没问题。」刘玉娟强调,为兼顾国家公共卫生与健康发展及人权议题,这次专法参照保护隐私权法理及个人资料保护法、欧盟与日本等先进国家立法及国内司法解释及判例等,明文规范卫福部所属机关,包含健保署、疾管署、国健署等搜集个人卫生福利相关资料。

刘玉娟说,「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专法通过后,可基于医疗、卫生或社会福利目的,对外释出提供政府机关、医疗机构、学术研究机构、大学等为目的外利用,或对外提供政府机关执行法定职务所用。这次专法在健保资料库资料二次利用暂无纳入产业使用,以提供学术研究为主。

这次专法草案内容涵盖资料库储存、处理、对外传输、提供目的外利用主体、目的、要件、范围与方式,及当事人可请求停止利用、例外不许停止利用等相关规定,其中民众行使退出权是各界关注焦点,当事人得可填写申请书,请求停止其卫生福利资料目的外利用。

草案提及,当民众主动行使退出权,主管机关及所属机关受理请求后,经查有当事人卫生福利资料,应自申请日的翌日起30天内,注记不得提供目的外利用,将同意注记及注记日期通知当事人。受理请求机关、停止目的外利用资料种类、机关注记等相关事项办法,由主管机关制定。

刘玉娟说,现阶段只是先公布母法,未来还会有其他子法详细规定各机关对民众退出权的运作等。「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草案有60天预告期,将在5月1日前搜集各方意见,完成预告仍需要时间修正内容再送入行政院,预计最快下个立法院会期才可能进入审草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