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手段尽废 立院变虚弱国会

学者忧心立法院的监督手段形同被废,将沦为虚弱的国会。图为立院审议国会改革相关法案时,国民党团诉求「让阳光照进国会」。(本报资料照片)

国会改革法案 宪法法庭判决违宪的法条

宪法法庭25日宣判国会改革法案部分违宪,包括立法院无权指定总统国情报告内容,也无权对总统进一步询问与要求答复,及设置调查专案小组行使调查权与调阅权、藐视国会罪等均被列为违宪。学者指出,这次判决最严重的是砍掉所有监督手段,行政部门如送假资料,或官员备询不说真话,都将无从限制,导致立法院成为民主国家中最虚弱的国会,无法与行政及司法权抗衡。

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廖元豪表示,民进党日前在审查国会改革法案时声称,「没有讨论、没有民主」,但大法官还是针对国会改革法案进行程序讨论,便是直接回击绿营日前的主张太过粗糙,而且也不是所有法条都违宪,「条文没有全死,也打了青鸟的脸!」

廖元豪说,就宪法法庭判决的部分内文来说,最严重的是砍掉所有代表监督手段,这也是最大的争议,其中包含「藐视国会罪」被判决违宪,「未来如果行政部门送假资料到立法院,来备询的人也不说真话,请问调查、质询还有什么意义?」

廖元豪进一步说明,立法院讨论「藐视国会罪」已长达20多年,始终没有下文,直到前行政院长苏贞昌在院会屡屡跟立委吵架,「送的资料、调资料都涂黑,官员态度很傲慢」,如今大法官对此却提出很奇怪的理论称,行政院只向立法院负政治责任,不用负法律责任,这会导致所有监督失去意义,「官员可以乱讲,变得各言尔志!」

廖元豪认为,这次裁判结果最严重的发展,将会导致立法院变得很难监督、变得很孱弱,甚至恐导致立法院成为民主国家当中最虚弱的国会。

针对设置调查专案小组行使调查权与调阅权被认定违宪,听证权却被认为没有抵触宪法,清华大学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分析,调查权与听证权是一体两面,无法理解没有调查权,但能行使听证权有什么意义,「这代表我可以乱讲嘛!」

何志勇提到,听证是目的,调查是手段,我国宪政体制主要模仿西方国家,以美国来说,参议院与众议院同时具有两个权力「有听证权,乱讲会有问题;国会没有调查权,很难掌握证据。」

何志勇也说,民主制度可贵在于分权制衡,这次诸多判决都在限缩立法院的权力,将导致立法院无法行使「完全的立法权」,未来势必很难跟行政权抗衡,担忧宪政体制最后将成为「一权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