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位到手后 谁还会舍得废监院

2020年8月1日监察院举行第6届院长秘书长就职暨国家人权委员会揭牌典礼总统英文(中)、新任监察院长陈菊全体监察委员在监察院门口合影。(总统府提供)

监察院送出的《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法》草案,却遭执政党打枪,被要求撤回,在立法院,实属罕见,令人好奇,民进党葫芦里卖什么药?民进党在野时喊半天的「废考监」,是不是想藉人权委员会继续存续呢?

台湾已签署国际公约,依照规定必须设立人权的独立机构,但是「人权委员会」究竟该设在哪里,却相当尴尬。因其「独立性」,放在哪里都不是,最后蔡政府决定落脚监察院,并由监察委员兼任人权委员。

然而人权委员究竟有什么「职权」?即使机关已设立,至今还没有定案,因为缺乏法律授权,所以监院才要提《人权会职权行使法》草案,授予人权委员有调查权,形同拥有准司法权,人权会又可声请释宪,连司法院都质疑破坏宪政秩序。人权会这么大的职权是谁同意给的?

据了解,监察院内部对职权法草案也有意见,这也是柯建铭昨天特地出手挡下的原因,不仅在野党骂声连连,执政党也不认同,监院内部也有杂音,不如干脆撤案,改修《监察法》。

然而,修《监察法》,在监院体制下增设委员会,行使监委本来的职权,或可免去滥权嫌疑,但如此又与民进党向来高呼「废考监」的口号相违背,如果民进党真要废监院,此时又增加监察院任务,不是自相矛盾,是要以此做为免死金牌吗?

人权会本来就是个尴尬的存在,是为设立而设立的机关,好不容易落脚监院,如今又弱化功能,变成监院下属委员会,失去其独立性,设了也不符社会原本的期待。但说到底,民进党说要废考监,足证不过是说说而已,权与位到手后,谁会舍得废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