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父与小三「互摸奶奶、床上动来动去」 幼女心灵受创获赔42万

林男带5岁幼女小三开房,造成女儿心理受创,新北地院判他须赔偿妻小76万多元。(资料照片

林姓男子2018年间趁着妻子工作繁忙,借口带5岁女儿去高雄玩,但却与小三约好,3人同住一间房,幼女撞见林男与小三在床上爱抚、一同洗澡,林男事后甚至威胁女儿不能跟妈妈透露,要她谎称自己是跟叔叔出去,林妻得知后与林男离婚,并提告请求精神抚慰金等赔偿,新北地院近期判林男须赔偿妻小76万多元。

判决书指出,林男2018年1月向妻子谎称要带女儿去台南参加亲友喜宴,结束后到高雄义游乐世界游玩住宿一晚,未料林男早与小三约好,带着女儿与小三入住垦丁VILLA房过夜,期间林男不顾幼女同房,竟与小三一同洗澡,甚至还在床上爱抚,事后还威胁女儿不能说出去。隔月,林妻意外撞见丈夫与小三骑车同游八里,质问丈夫却换来一顿滥骂,3日后林男便趁妻小外出时离家出走。

事后2人离婚,林妻向林男提出民事诉讼,她认为女儿因目睹父亲与小三发生关系,导致精神健康受损,影响人格发育两性相处、性别认同,且林男罔顾夫妻情谊,与他人有不正常往来、肌肤之亲,甚至抛家弃子,使她精神受创,因此向林男求偿精神抚慰金、心理咨商课程等164万多元。

新北地院认为,林男女儿侦讯或心理咨商治疗都曾表示看见爸爸阿姨「互摸奶奶、在床上动来动去」,且咨商心理师也判断她有分离焦虑情绪、创伤焦虑情绪等症状,因此认为林男确实有跟小三发生关系,判处林男须赔偿幼女42万6663元、林妻33万7500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