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麦当劳赶「无臂妈妈」赔200万 台湾赶唐氏症没事

美国女子拉尔森自小患有一种极罕见疾病,造成她上肢畸形无法常人生活,但她并没有让病魔击倒,还成为了4个孩子的妈。(图/翻摄脸书)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美国的人权,是镶金包银台湾的人权是不值钱!」台湾麦当劳高雄昌店以「影响客人观感为由」,报警驱赶患有唐氏症王姓妇女,引发民众怒火,虽然台湾麦当劳坚持「没有侵犯王女权益」拒绝道歉,但同样的事若发生在美国,台湾麦当劳这种处理态度早就被告翻了!

以下是一个真实案例

2006年11月,美国女子拉尔森(Dawn Larson)开车带儿子去吃他最爱的麦当劳,没想到在得来速车道取餐时,店经理见她伸出脚掌取物,竟拒绝把食物交给她,还不耐烦地质疑:「难道妳没有手吗?」就是这一句话,让拉尔森备感被歧视,一怒之下告上法院

原来,拉尔森自小患有一种名为「心手综合症」(Holt-Oram Syndrome)的极罕见疾病,造成她心脏与上肢畸形无法像常人过生活,但她并没有让病魔击倒,反利用脚掌取代了手掌,靠着自己的努力,学会游泳、骑自行车,成为了4个孩子的妈。

「我只是想让小孩吃麦当劳,我有付钱,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我要接受这种羞辱?」拉尔森控告麦当劳一案缠讼了4年多,终于在2010年12月,陪审团做出决议,认定麦当劳违反《伊利诺州人权法案》,歧视患有肢体障碍顾客,判麦当劳需赔偿6万5000美元(约台币196万元)给拉尔森。

麦当劳虽不满判决结果,事后仍发表了一份声明,强调「我们很同情拉尔森女士和她的小孩在生活中所面临的挑战。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让她或她的孩子感到不受欢迎、不舒服或被歧视。」「我们努力工作,以提供顾客一个备感被尊重的用餐环境,任何形式的歧视或骚扰,麦当劳都是采用一贯的『零容忍』政策。」

只是不知道这个「零容忍」,在台湾是否也适用?(图/翻摄动新闻)

※麦当劳赶唐氏症女懒人包※

唐氏症顾客上门 麦当劳报警:「影响观感,带她就医」

麦当劳经理黄柏如赶唐氏症客 目击者:绝对没赶人!

经理报警赶唐氏症女 台湾麦当劳:不会道歉,欢迎再来麦当劳女员工自删「赶女客真相文」 网友气:又被骗了

美国麦当劳赶「无臂妈妈」赔200万 台湾赶唐氏症没事

冰淇淋圆梦 唐氏症协会要麦当劳反省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