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出入医院风险 台中市身心障碍证明效期自动延至12/31
台中市身心障碍证明效期自动延至12月31日,减少出入医院风险。(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疫情当前,为减少身心障碍者出入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场域,台中市政府社会局21日宣布,依卫福部公告,若今年5月13日以前已向地方政府申请重新鉴定及延长需求评估,且延长期限在5月14日尚未届满者;及今年5月14日至10月31日证明效期届满,须重新鉴定及需求评估者,可将身障证明效期统一延长至12月31日。
社会局表示,将会以书面通知,民众无须主动申请,可以原证明继续享有相关权益和已领有补助,市府统一进行系统展延,但民众如果有求职、就学、停车、购票等需出示证明的需求,仍需在收到公文通知后,持社会局公文和身心障碍证明到台中各区公所办理纸本证明展延注记,以便提供相关单位查验。
至于今年11月1日以后证明效期届满,须重新鉴定及需求评估者,如有展延的需要,仍需依规定检具正当理由、国民身分证及身心障碍证明,主动向各区公所提出申请,最多申请延长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