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身心障碍者自有车辆免牌照税 免税即刻生效

新竹税务局将主动为身心障碍车主核定使用牌照税免征。(图/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振道记者蔡文绮/新竹报导

身心障碍者不论是否领有驾照,本人所有、或供其使用的车辆,需远赴车籍地之税务局申请,始可享有使用牌照税免税,舟车劳顿对身心障碍者而言甚是不便,自今(108)年8月起,新竹市税务局将主动为身心障碍者车主核定使用牌照税免征,只要车主符合身障资格,其自有车辆可直接免税,不必提出申请手续,且只要车主在今(108)年1月1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税务局就会主动办理免征,每人以一辆为限。

税务局表示,截至目前为止,新竹市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计1万6,909人,申请免税核准者共1万314人,其中身障者为车主有3,740人、登记身障者二亲等以内亲属车主6,574人,税务局已着手主动挑录已核准牌照税免税案件,逐案重新审核生效日,已缴税者也将主动退还溢缴税款

税务局也提醒,本服务只针对身心障碍者自有车辆,供身心障碍者使用、登记在其配偶或同户籍二亲等以内亲属名下之车辆也能享牌照税免税,这类情况仍须向车籍地税务局提出申请才能适用免税。

税务局说明,财政部已整合运用机关资料,自8月起,筛选出符合身心障碍资格的免税车辆,主动以排气量最大或领牌日最新者注记免税,交由车籍所在地税捐稽征机关审核,核准后并主动通知车主已适用免税,该年度如有溢缴税款,也会主动办理退税。日后车籍随户籍异动,还是可继续免征优惠。另为维护身心障碍者权益,身心障碍者如拥有多辆符合免税的车辆,亦可向车籍所在地稽征机关提出申请,选择欲免税的车辆。

民众如有任何疑问,请洽税务局网站查询或拨税务局消费税电话522-5161转311、315、316或0800-000321按2、1999市民服务专线,将有专人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