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绑学生恐违劳基法 教育部研拟企业契约范本

企业与学校合作透过奖学金绑住学生,恐有违劳基法。(本报资料照片)

不少企业为了留住学生,与学校合作透过奖学金绑住学生,并要求应工作数年,教育部2024年也推动新型专班要求外籍生应留台工作数年,如果违约甚至还要返还奖学金。劳动部官员表示,依劳基法规定,该类合约属「最低服务年限」,因此雇主应提供「合理补偿」,并不得要求在就学期间提供劳务,否则恐被视为劳务对价而不符合规范,教育部也正研拟契约范本供学校参考。

依劳基法规定,若雇主要在契约中与劳工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仅限如航空公司提供如机师等专业技术培训,或是入职时提供签约金等合理补偿,才能要求最低服务年限。而校园学习非属专业技术培训,在学奖学金仅能符合为合理补偿。至于是否合理,要视奖学金额度及范围来判断。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司长王厚伟说,与教育部讨论后,学校应协助学生检视合约、提供咨询窗口,并建议办理说明会让欲参加的学生得知相关讯息,且部分企业若订定不得至其他公司任职的「竞业禁止」条款,则还要满足相关要件,不能与最低服务年限混用,也提醒企业就算用最低服务年限,如果用显然不相当的薪资绑约,也恐遭认定无效。

王厚伟提及,教部担心企业会滥用权利如用此规定,提供不合理奖学金及薪资,要求学生毕业后工作,因此刻正研拟订定契约范本供企业、学校及学生签署。

教育部说,将发文提醒学校,务必协助学生与企业签约时,注意并遵守劳动相关法规;针对近日推动新型专班要求外籍生留台年限部分,则已洽询法律顾问确认前所提供学校参考合约范本是否妥适,如有需调整的地方,后续将发函通知各校配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