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14岁女友「为爱卖身」15次 他泄欲30次完想种摇钱树
高男帮14岁女友上网援交,以赚取2人生活费。(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达志影像)
去(2020)年2月,新北一名高姓男子与年仅14岁的小女友,在对方住处和自己租屋处啪啪啪至少30次,期间2人还自拍性爱片当作纪念,可男方后来竟因缺钱当起皮条客,上网仲介女友,让她和8名男客性交易多达15次,直到检警同年7月破获本案卖淫行为,才终止少女为爱下海的梦魇。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高男价值观偏差,危害少女身心健全发展,因此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判刑10年,并科罚金20万元,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新北市高男去(2020)年2月与14岁小女友交往,在彼此住处合意性交30次,并留下以坐姿嘿咻的性爱片,可同年3月,高男因2人穷到吃土,竟当起「三七仔」,在交友软体上替帮小女友征求援交,并筛选、联系寻芳客,每次收费3000元到1万5000元不等,更扯的是,他还当起「护花使者」,亲自在交易地点外等候。
如此将未成年女友当摇钱树的恶劣行为,直到检警同年7月查获该案,进而揪出高男才终止。高男到案后全数认罪,一度被羁押,而少女则是为爱同意原谅他。
不过法官高男和14岁以上未满16岁少女合意性交至少30次的行为,已触犯最重可判刑7年的性交罪,又自拍与少女性爱影片,触犯《儿少条例》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影片罪,可判刑1年以上、7年以下,因此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
至于媒合少女下海15次,根据《儿少条例》,高男犯下的《儿少条例》意图营利协助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可判刑3年以上、10年以下。
因此全案法官认定高男价值观偏差,各种犯行危害少女身心健全发展,将其犯下的46罪判刑10年、并科罚金20万元,其中2年徒刑得易服社会劳动,并没收他从女友卖淫收入分得的2万4000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