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灯塔监造弊案 6被告交保
检廉侦办交通部灯塔监造弊案,6名被告复讯后各以5万到15万元交保。(本报料照片)
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组技佐盛景侠,涉嫌在办理监造台中港及金门、澎湖等8座灯塔工程时,不但接受业者2至5万元贿款及饮宴、免税品餽赠,甚至连出差食宿、机票都由业者埋单,明知业者8座灯塔散布台湾本岛、金门、澎湖,最远距离2、300公里,只派1人监工、且工程严重延误,却予放水护航,廉政署将盛男、建筑师陈瑞贞、旺达公司负责人卜善玉6人,检察官复讯后,谕令盛等人各以5万到15万元交保。
检察官谕令航港局航安组技佐盛景侠15万元,建筑师陈瑞贞10万元、事务所的梁家骏15万元、萧百泉5万元,旺达公司负责人卜善玉10万元、陈宗钦15万元交保。
检廉调查,陈瑞贞建筑师事务所2017年以521万余元标得台中港、 芳苑、安平、琉球屿、七美屿、东吉屿、北椗岛、东椗岛8座灯塔整 建工程的设计规画及监造标案,明知8座灯塔分布于台湾本岛、金门 、澎湖等离岛,距离远达2、300公里,没有飞机、船只等交通工具难 以抵达,竟只派1名监工就完成监造,还制作不实纪录,让监工能同 一时间「分身」在不同工地监造。
其中,北椗岛、东椗岛等2座灯塔整建工程,由旺达公司于2018年 以511万余元得标,工程严重延误。
盛景侠涉嫌从2017年9月到2020年8月间,不定期收受建筑师事务所 2到5万元贿赂及出差食宿机票,并接受旺达公司的饮宴及免税品,明知建筑师事务所有「分身监工」情况,仍放水予以备查。
盛明知北椗、东椗岛灯塔整建工程严重延误,却仅列为「竣工后履 约瑕疵」,支付建筑师及厂商共500余万元估验计价款,并以直接书面验收的方式让工程过关,将厂商延误280天工期的违约罚款由70余万元减为18万余元,全案朝违背职务行收贿罪、伪造文书等罪嫌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