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押金就能“零团费”旅游?其中隐患多

文化旅游持续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专项整治行动的两批指导案例,其中包括河南省汝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查处的一起“零团费”旅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汝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王志强介绍,经调查查明,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汝州支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回馈投保人员,于2019年4月以“表彰会名义组织607名投保人员(或其亲属、朋友)赴港珠澳旅游,共收取押金费用13.78万元,其中566人系“零团费”旅游,共交押金12.14万元;41人缴纳相关费用1.6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我们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张某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汝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游客,外出旅游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不要轻信保险、售房保健品等相关企业推出的包价旅游;要警惕以购物会员)、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名义的免费旅游以及旅游送礼品等行为;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仔细阅读旅游行程,明确行程中的交通、住宿餐饮服务,以及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等;要签订自愿购物协议;缴费和购物时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在旅游过程中发现旅行社出现未按合同履行服务的情况,要及时投诉举报。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往往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是旅游产品的设计和各项服务不专业,甚至存在消费陷阱影响游客体验;二是该类组织没有依法交纳质量保证金和投保责任险,也没有在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旅游组织备案,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游客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赔偿;三是该类组织或个人没有与游客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无法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发生纠纷时游客往往投诉无门。”河南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秘书长王文胜说。对此,他建议游客出游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正规旅行社,并与其签订旅游合同。

河南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总经理黄岩表示,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涉及面广、关联度高,既是事关经济发展的大事,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行业内正规旅行社的合法利益以及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也损害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同时,有效遏制了一些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促进了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切实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游客出游热情高涨,旅游业正处于加速复苏的关键时期,要坚决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这场攻坚战,让良性的旅游市场环境在经济增长中发挥更加重要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