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完善大专教师升等机制 明定5种多元升等管道
教育部修法,明订大专校院教师的5种多元升等管道。(本报资料照片)
教育部今天修正发布「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精进大专校院教师审查相关程序,并明定5种多元升等管道,以满足各类教师职涯晋升路径。
教育部自2006年起推动大学自审教师资格,现今已有9成以上教师资格审查案件系由学校自行办理,又因应大学角色及功能转变,教师具研究、教学、产学合作等各种专长,各类教师升等需求日增,这次修法主要是完善学校自审机制及强化多元升等管道。
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法改善学校全面自审后校内章则不备之处,并透过明列各类升等管道,保障各类教师升等权益,以及松绑相关审查程序及送审著作规定,要求编制外专任教师比照编制内教师送审教师资格等,除使大学办理资格审查程序与时俱进,并更完备整体教师职涯晋级。
教育部表示,这次修法将推动多元升等,明定5种多元升等管道,提供教师以学术、技术研发、教学实践、创作展演、体育竞赛等各专业领域升等管道,学校应配合修正校内章则,以满足各类教师职涯晋升路径。
教育部也全面检视各类教师权益,包含删除空中大学兼任教师任教须达2学分之特别规定、统一保障教师起资自起聘当月起计不受学校审查作业延宕影响、编制外专任教师应比照编制内教师送审教师资格等,使校内各类教师权利义务趋于一致,整体提升教师权益。
教育部指出,这次强化教师升等审查程序公平公正,明定学校审查程序不得低阶高审、教评会应遵循公正保密方式选任外审名单、简化自审案件二级外审为一级外审,新增外审疑义型态、厘清方式及剔除并加送专家学者审查方式,以维持学校审查程序之公正合宜。
教育部审查作业取消成绩换算机制,简化审查程序。同时,放宽送审著作规定,送审人因外审成绩未获通过时,放宽代表作得再次以代表作提出申请,但送审著作应有增替一件以上,以鼓励教师积极升等。此外,针对违反送审教师资格案件新增弹性处理机制,在特定条件下得免予撤销教师资格,以衡平教师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