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投信追募ETF不公 前董座胡亦嘉遭境管8月

胡亦嘉(资料照片)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长胡亦嘉,被控2020年担任「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长期间,办理追募街口布兰特原油正2期货ETF时,让自己实质控制的境外公司私下申购,不法获利6600多万元,遭《证交法》等罪起诉,台北地院日前考量胡男被检察官境管期间即将期满,首度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

北检调查,街口投信以街口布兰特原油期货销售超过预期为由,申报追加募集,2020年7月获金管会核准追募街口布兰特原油正2期货ETF,街口向金管会承诺会公平处理追募额度分配,并纳入内控。

当时部分投信金融业者有意高价申购,但实际上街口配售时把持特定部位,独厚配售给胡男实质控制的境外公司,造成基金价格因销量太少而飙升,成功申购的少数人则以极高溢价率出售。

检方查出,胡亦嘉与妻子等人利用2家境外公司TRILL、WINNER,以低价自初级市场购入基金,再至次级市场高价售出,利用限制市场供给等方式,导致基金出现溢价;总计2家公司共买进基金18万4000张(368组),并于去年1月11日卖出,不法获利6665万8330元,今年9月依《证交法》等罪起诉胡男及妻子6人,案由台北地院审理中。

北院考量检察官侦办本案期间,曾于今年3月25日谕知胡男限制出境、出海8月,境管期限至11月25日为止,由于胡男的境管即将期满,因此日前对胡男的境管处分进行审理。

法官认为,胡男被诉《证交法》等罪,其中包含法定刑最轻本刑1年以上之罪,胡男犯罪如经成立,罪责非轻,加上本案犯罪金额甚钜,胡男亦恐有后续遭民事追偿风险,故胡男确有逃匿规避诉讼程序进行及刑罚执行的可能性。

另法官审酌胡男经商多年,过去曾有在美求学及在境外工作经历,堪认胡男确实具备在海外长期居住的经济能力及家庭状况,有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之虞,认为有继续对胡男实施境管必要,日前裁定胡男自11月2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不过,法官也指出,胡男若因业务上或个人之正当原因,仍可依法声请暂时解除限制,由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