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甩判决驳回 胡亦嘉宣称将回任街口投信董事

胡亦嘉因「街口托付宝」屡次杠上金管会,金管会2020年9月底帐列街口投信6大违规缺失,其中4项与街口托付宝有关,依违反相关规定重罚街口投信300万元、予以警告处分,并勒令解除胡亦嘉董事职务。

对此,胡亦嘉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分。不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金管会提出的处分事由属实,胡亦嘉所为违反街口投信内控制度、也违背金融事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认为胡亦嘉请求撤销处分为无理由,判决驳回、可上诉。

以下为胡亦嘉发言全文:

1.托付宝是与金管会银行局、证期局都沟通过的产品,有证据为证,后续证期局反悔,甚至教唆街口投信人员伪造报告,设局胡亦嘉签署承诺书,再以伪造的报告为证据指胡亦嘉明知托付宝违法还硬上,作为裁罚依据。法官无视具体之证人、证据,完全配合证期局的说法演出,甚至在发现作为证据的报告是伪造的,就暂停开庭了近一年,更直接不敢再传关键证人,也匆匆结束本案,立场极度偏颇与不公。

2.法官完全不清楚托付宝产品架构,就直指托付宝是违法产品,实在无权去硬说托付宝是违法产品。法官若觉得托付宝是违法产品,为何说不出违反哪一个法令?更包庇已经有证据的伪造文书不移送检调,明显失职。

3.根据统计,106年至111年,在行政法院,人民能胜诉的机率低于8%,早已坐实了官官相护的护航政府法院。人民被不受监管的政府机构裁罚后,居然只能去护航法院,这整个制度已经完全失能,完全助长了独裁政府机关,独裁政权,人民每4年选一个皇帝到底要投票干嘛?

4.对行政法院如此的结果,实在很遗憾,打击的不只是我本人,是对街口300多位优秀年轻人的打击,是对台湾新创的打击。一个街口的成功,是可以培养300个甚至1000个优秀年轻人,政府理当支持台湾能出现更多如街口般的新创公司,而不是看到一个就极尽所能的打死。这样的极权政府机关下被牺牲的,是台湾年轻人的未来。

5.如此偏离事实的判决,金管会极度滥权的裁罚,行政法院的极度不公正,已经让人无路可退,本人实在无法尊重。因此,本人将即刻回任街口投信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