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投信晚間宣布胡亦嘉回任董事 金管會:5日內送公會

街口投信创办人胡亦嘉。图/本报资料照片

街口投信创办人胡亦嘉今(5)日早上发出声明,宣布即刻回任街口投信董事,傍晚街口投信重讯公布,法人代表人董事异动,胡亦嘉接替刘兆生,成为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且宣布新任生效日期即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根据规定,街口投信将改派法人董事,必须在今天起五日内,送交投信投顾公会审议董事资格。

是否会因为胡亦嘉与金管会正在诉讼,或是其他事件,影响其担任董事适格性?金管会今日不松口,坚持投信投顾公会将会依照投信顾法第68条,逐一审视其适任性,再送交金管会准驳。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同时回应,胡亦嘉有言论自由,尊重其今日的五大声明,但金管会还是必须依法行政,视其资格条件通盘考量。

高晶萍今日指出,胡亦嘉回任街口投信董事,街口投信要在改派法人董事的事实发生的5日内函送投信投顾公会,投信投顾公会将依据投信故法第68条以及公司法第30条规定,逐一检视适任性,再将审核结果送到金管会证期局。

由于胡亦嘉曾经于2020年9月29日,遭金管会依照投信顾法104条解除董事职务,金管会回应,目前的确也已经过了解任限制3年内不得回任的期限。

高晶萍今日强调,依照规定,投信顾法第68条设有14款,对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董事资格审视,公司法第30条也有规定,投信投顾公会将会逐条审查,最后将结果送交金管会证期局,而证期局握有最后的准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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