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阿扁共10大案!「这4案」才能除刑不除罪

前总统陈水扁共涉及10大案,当年曾高举手铐大喊政治迫害,后遭判刑入狱,2015年1月获准保外就医。(本报资料照片)

蔡英文总统卸任前传出可望特赦前总统陈水扁,而且时间就是下礼拜。不过,陈水扁涉及的弊案多达10件,有些已定谳,有些则处于停审状态,这也是外界质疑一体适用特赦有相当难度。因此,才会传出只有已经定谳的龙潭购地案等4案有机会获得特赦。

陈水扁涉及的案件中,除了侵占机密外交款3万美元无罪确定,以及国务机要费1.5亿元贪污案,因为立法院三读通过《会计法》第99之1条条文修正案而除罪免诉确定外,另外有4案已经定谳,另外4案则因陈水扁身体因素处于停审状态。

目前处于停审中的案件包括,二次金改案,国泰并世华收贿3亿元及洗钱,二审判18年,教唆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伪证案,二审判无罪。其他则还有卸任后侵占1.7万件机密公文案,以及前101董事长陈敏薰买官1千万洗钱案,这些都恐怕无法纳入特赦范围。

另一方面,有望特赦,就已经定谳的案子免除其刑的,则是包含合并执行判刑20年的龙潭购地3亿元收贿案、陈敏薰买官1千万元收贿案、海角7亿洗钱案以及二次金改收受元大2亿元贪污等4大案。至于前第一夫人吴淑珍虽然同样在龙潭购地等4案共判刑20年定谳,但因为健康问题不需入监服刑,因此并没有是否特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