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提高墮胎罪罰金「犯眾怒」急撤草案 婦團: 除罪化才是正解

妇女新知基金会、台湾女人连线今召开记者会强列反对法务部预告提高刑法堕胎罪罚金的修正草案,多名绿营立委也出席发声。记者叶冠妤/摄影

法务部上月29日以预告刑法堕胎罪修正草案,将怀孕妇女堕胎罪罚金上限从3000元提高至8万元,提高26倍之多。法务部此举犯众怒,不满5天就超过52个团体、四千多人连署批评法务部无视国际趋势、大开性别平倒车,也引来不少民众惊叹台湾居然还有堕胎罪的存在,妇女、性平、人权昨更在召开记者会强烈反对修法,并强调删除堕胎罪、人工流产配偶同意权才是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权的正解。法务部在舆论压力之下,已撤回草案预告。

妇女新知基金会副董事长郭怡青指出,刑法堕胎罪受罚案件近十年加起来仅十余件,不解法务部提出修法的理由?台湾女人连线理事长林绿红也批评,邻近的韩国几年前才宣告堕胎罪违宪,国际趋势也是如此,法务部不研拟废除堕胎罪,甚至曲解「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国家报告。

林绿红进一步说,受限现行「优生保健法」尚未删除配偶同意权,非预期怀孕的女性只能铤而走险,法务部宣称非法堕胎有害民族繁衍、影响国家竞争力,但因应少子女化,应该是正向建构友善生养的环境,而不是遏止堕胎来达到人口增加目的,法务部就是不尊重女人身体自主权,才会允许这样的修法发生。

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政策中心主任黄嵩立说,女性非预期怀孕,男性也等同责任,不该全丢给女性承担沈重的罪责,基于平等原则,刑法管不了男人的生殖器,就也不该管女人的子宫,法务部不该成为台湾人权进步的绊脚石。台湾性别平等教育协会秘书长韩宜臻则点出,将堕胎以刑法处置是本末倒置,应是透过全面性教育,强调避孕知识、身体自主权、人权与平等核心价值减少非预期怀孕、人工流产,保障生育自主权跟健康权利。

多名执政党党籍立委昨也出席记者会发声。立委范云质疑法务部修法前有做过性别影响评估吗?有提案到法务部性别平等专责小组讨论吗?在台湾现行制度,单靠女人的状况下不可能怀孕,决定终止怀孕的那一刻,每一位女性无论在情感或身体健康上都负担非常大的压力,对女性终止怀孕采取刑罚手段,就是再次惩罚女性,堕胎罪法条的存在,就是在恫吓必须走到这步的女性。

立委洪申翰也指,法务部提高罚金,算什么撤销对堕胎妇女的惩罚性措施? 加重对堕胎妇女的惩罚完全是一个与人权背道而驰的方向,今天出席的多名立委都难以接受。行政团队必须强化性别敏感度,无论是生育、子宫或各种身体自主权议题,若用这种轻率方式只会引起社会冲突。

妇团主张,依据CEDAW施行法,台湾政府应于2015年前完成修正所有法规,但法务部却罔顾二O二二年第四次CEDAW国家审查报告建议台湾政府应当要尽快做到「怀孕女孩和妇女的堕胎除罪化」,呼吁法务部应尽速提案废除刑法堕胎罪,并与卫生福利部进行跨部会研议,将人工流产相关事宜于优生保健法中一并规范,删除配偶同意权条文,以落实CEDAW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