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加重堕胎罪扯国际公约 王婉谕曝真相轰:没人支持这种修法!
▲时代力量代理党主席王婉谕。(图/记者杜冠霖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法务部日前预告将修法加重堕胎罪,怀孕妇女堕胎者罚金从3000元提高为8万元。引起妇团、朝野立委哗然,时代力量党主席王婉谕今(2日)再度痛批,法务部至今还在大言不惭说官话,无视CEDAW希望我国「人工流产除罪化」的要求。王也指出,既然法务部有胆提出这样大开倒车的修法,呼吁民众一起到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表达意见,「让食古不化的法务部知道:没有人支持这种张冠李戴的荒谬修法!」
前前法务部对外公告,要修正《刑法》的堕胎罪,将罚金从3000元提高至8万元。此修法引起妇女团体痛批、朝野立委也不以为然,时代力量党主席王婉谕昨痛批,此修法完全大开性平倒车,让台湾的女性权益倒退四十年,还拿国际公约混淆视听,法务部是看不懂字还是有人授意?
对于外界批评,法务部昨回应,关于规定堕胎罪不罚的适用范围,使怀胎妇女「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险之必要」所为堕胎行为,由现行「有罪但免除其刑」修正为「不罚」。法务部强调,《刑法》堕胎罪修正草案,目前正依法办理预告程序中,有关各界宝贵意见,均将广纳为重要修法参考依据,审慎评估方向,妥为研议,以其周延,以符合CEDAW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意旨。
对于法务部解释,王婉谕今直言越看越生气,王表示,到现在法务部还在大言不惭说官话。明明从头到尾,曲解CEDAW(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公约原意的就是法务部!很多人是因为法务部提修法,才突然发现堕胎在台湾是有罪的。即使有优生保健法让大多数的人工流产不会受到惩罚,还是有少数人因为堕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王婉谕指出,这在司法院的判决书系统都查得到,法务部更不可能不知道。法务部视而不见的是,这么多年来,「堕胎有罪」像是一副沉重的枷锁,让多少女性背负了不必要的罪恶感,甚至在有人工流产需求时,只能瞒着亲友,偷偷摸摸找诊所拿RU486。结果法务部总说明先拿CEDAW背书,说是「符合消除对CEDAW公约相关规定及一般性建议之要求,调和本法各罪间有关罚金数额一致性,调整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项与第二百九十条罚金刑数额。」
王婉谕解释,法务部在逐条说明直接表态「仍认为怀孕妇女之堕胎权应受限制, 同时另订允许妇女有条件合法堕胎之依据 ,其立法体例与本条及优生保健法之规范意旨并无不同,故符合CEDAW公约第十二条、第十六条与第二十四号一般性建议第三十一点第C款。」
王婉谕直言,自己直接帮大家翻译:法务部拿着鸡毛当令箭,无视CEDAW希望我国「人工流产除罪化」的要求,大张旗鼓的认定堕胎权应受限制,然后还要提高罚金。请问这是哪门子的进步修法?哪门子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在同一份预告修法中,删掉「宣传堕胎罪」自己是认同的,但是莫名其妙的提高罚金,加强堕胎的处罚,根本一点道理都没有,就是欠骂而已。
王婉谕指出,既然法务部有胆子提出这种大开倒车的修法,又在回应新闻稿中提到「是否有修正罚金刑之必要,将广泛搜集各界意见决定之」。那自己在这里公开呼吁,拜托关心女性权益、关心人工流产的大家,一起到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去表达意见,「让食古不化的法务部知道:没有人支持你们这种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的荒谬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