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堕胎罪拟加重罚金 妇团怒批「开倒车」吁撤回
包括台湾女人连线、妇女新知基金会等多个民间团体,5日在立法院与多名民进党立委一同召开记者会,反对法务部欲将《刑法》第288条怀胎妇女堕胎者的罚金上限从3千元提高到8万元,批评刑法堕胎最不仅没有删除,反倒提高罚金,大开性别平等倒车。(黄世麒摄)
行使生育自主权不是罪!法务部近日提案修正刑法,拟把堕胎罪罚金上限提高至8万元,引发多个妇女团体不满批评修法大开倒车,妇女团体5日与9名民进党立委共同呼吁应撤销此次修法草案。
依现行刑法规定「怀胎妇女服药或以他法堕胎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元以下罚金。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险之必要,而犯前二项之罪者,免除其刑。」,一般而言妇女堕胎会循优生保健法实施,因此并不会受此法惩罚。
引发多个妇女团体不满批评修法大开倒车,妇女团体5日与9名民进党立委共同呼吁应撤销此次修法草案。(林良齐摄)
台湾女人连线理事长林绿红表示,法务部称因CEDAW(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而要修正刑法,但明明CEDAW要的是堕胎除罪化,法务部却把堕胎罪罚金上限加重至8万元,且近年涉及堕胎罪案件极少,「不知道为何要提出这样的草案」,法务部应考虑的是是否要废除堕胎罪。
妇女新知基金会董事林实芳说,检视司法院资料近10年只有10人因涉及堕胎罪被课刑,除了妇女外还有医事人员,堕胎罪已在国内少见,保留堕胎罪不止伤害女性自主,也影响使用医疗管道,而优生保健法明定「影响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事由应取得配偶同意后才能堕胎,更应一并修正。
「难以接受」,民进党立院党团副干事长洪申翰,CEDAW公约明明就是要求删除限制妇女堕胎措施,而法务部拟把罚金上限从3000元修正至8万元就是加重惩罚,完全就是背道而驰;立委范云批评,法务部称因CEDAW而要修法,反而伤害妇女权益,台湾应修正刑法堕胎罪,并且修正优生保健法正名为「生育保健法」。
此外,检视近年因堕胎罪遭起诉的民众大多为未成年子女未能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迳自堕胎,林实芳说,应在优生保健法中考量儿童最佳利益、医疗自主权,并纳入经法院同意等,可把同意权移转至地方政府社会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