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修复式司法促诈欺和解 矫正署拟将受刑人赔偿被害人列假释条件

矫正署长周辉煌。(陈志贤摄)

法务部为了打诈,决定借由修复式司法,促使涉诈欺案的受刑人赔偿被害人被诈金额,并达成和解,法务部矫正署长周辉煌8日表示,未来将视涉诈受刑人没收犯罪所得缴纳,以及与被害人和解情形,列入涉诈受刑人假释审核重要参考条件。

新上任的矫正署长周辉煌,提出矫正未来愿景的四项业务重点及努力新方向,包括:

1.「诈欺犯罪不宽恕」:透过修复式司法机制,促使犯罪人赔偿被害人受诈金额,并达成和解。各矫正机关将依受刑人假释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视宣告没收犯罪所得之缴纳及与被害人和解情形,列入假释审核重要参考。

2.「毒品处遇再进化」:以「科学实证之毒品犯处遇模式」为基础,介接更生保护、卫生福利部、劳动部等多元处遇资源,以协助收容人戒除毒瘾,重建生活,并降低再犯率。

3.「精神医疗扩量能」:台中监狱设置精神疾病疗养专区,收治罹患须密集观察或协助生活照护之精神疾病收容人,考量近年精神病犯人数日益增加,将通盘检讨精神疾病专区收治量能、评估机制与生活及辅导处遇作为。

4.「高龄收容多照顾」:台湾进入高龄化社会,目前全国矫正机关约有2147名高龄收容人,占全体收容人4%,将参考日本筹办「高龄病犯专监」,审慎评估及早规划更完备的因应措施。

此外,周辉煌也提出「矫正科技新方向」之工作目标,提出「矫正机关科技安全网路建置计划」,包含「安全系统数位化与整合」、「矫正物联网络与中央指挥监控中心」及「资讯安全防护与数据应用」等核心项目,预期达到开发智慧中央监控平台整合人脸辨识、电子围篱、手机即时通知功能,建构自动化监控,减低狱政管理人员监控工时50%之目标。

法务部长蔡清祥指出,周署长从基层做起,历任矫正署多项职务,非常适合担任矫正龙头人选,他期许周落实执行疫情后振兴方案,尽速恢复监所自营商店振兴、因应缺工的自主监外作业、重新思考专业化处遇及科技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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