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釘船舶過失放逸毒物!新北促建立源頭管制作為 提升港區空品
稽查人员在下风处确认港区空污情形。图/新北市环保局提供
新北市环保局为推动八里净零示范区,在八里划定西滨海岸空气品质维护区,除管制空气品质,今年起针对八里台北港区厂商的运作场所进行空气污染物逸散调查,今年10月结合中央、地方及环检警力量,创全国首例登船全面稽查采证,并在新北建议下,由环境部建立全国性查核制度。
今年8月间,一艘印尼籍液化石油船在台北港装卸氯乙烯(VCM),因疏于注意释压设备、清理储存槽及管线的氮气设备故障,以致在吹管过程中未能以氮气进行吹管,而以加压后的VCM气体进行吹管,致该船有残余VCM逸漏污染空气。
经侦查终结,士林地检署检察官指印尼籍船长、大副涉犯刑法过失放逸毒物污染空气罪,考量两人态度配合,谕知缓起诉处分,命船长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350万元、大副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950万元缓起诉处分金。
出包的外籍液化石油船不只要支付缓起诉金,新北市环保局也依空污法第32条告发,最高处新台币500万罚锾。今年8月案例殷鉴不远,今年10月,中央、地方携手环检警力量,创全国首例登船全面稽查采证,将查核过程的作业程序标准化,在新北建议下,由环境部建立全国性查核制度,期能有效吓止类似情形再发生,提升全国空气品质。
新北市环保局说明,10月18日深夜,环境部、航港局及新北市环保局及检警等单位合作,结合中央部会、地方政府力量,依法登船检查外籍油轮的各项操作情形及设备等是否符合相关法令,并做完整的采证及采样。
对于违法的外籍船舶,除罚锾外,必要时亦将祭出扣船或停工等行政处分,后续也将与中央各部会持续研拟源头管制作为,为台湾的空气品质把关。
新北市环保局协同海巡等单位到场稽查。图/新北市环保局提供
新北市环保局检验人员于船尾采样。图/新北市环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