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空燃油管制7月全面升级!估「船舶、渔船」二氧化硫排放减5229公吨
▲环署表示,加严标准实施后,预计基隆等港口城市,酸雨与能见度皆可望获改善。(图/港务公司提供)
环保署修正发布「移动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标准」,将原名「车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标准」新增「船舶燃油」与「航空燃油」管制标准,加严现行汽油苯含量标准值及柴油多环芳香烃含量标准值。环署预计今年7月1日起实施,并表示届时「陆海空」交通工具所使用燃料皆纳为管制对象,将再进一步改善空气品质。
环署指出,油品燃烧后,其硫、氢等成分将产生硫氧化物、碳氢化物等多种污染物质,造成臭味、酸雨及烟雾等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对于移动污染源燃料成分逐渐加严管制。为改善空气品质,环保署修订现有管制标准,并扩大管制对象,自源头强化管制。
环署进一步说明,管制标准所新增「船舶燃油」的部分,是针对「硫」含量管制。对象针对包含渔船的所有船舶,燃油硫含量将由船舶以往使用3.5%高硫油全面限制为「0.5%低硫油」,此举空品改善需求,也是台湾自愿适用国际公约之推行。自108年起,商港法实施「国际航线船舶」进入国际商港区域,需使用硫含量0.5%以下的低硫燃油后,从基隆与高雄小港空气品质监测站数据可知,108年空气品质已较107年二氧化硫浓度分别改善29%及45%。
▲环署表示,「移动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标准」会在7月1日起实施。(图/记者林敬旻摄)
环署表示,本标准实行后,所有船舶与渔船都将「全面」采用0.5%以下硫含量的燃油,预估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229公吨,环保署更推估,基隆与高雄小港空气品质监测站,109年空气品质可望较108年,二氧化硫浓度将分别改善9%及16%。尤其基隆、高雄小港等港口城市,PM2.5降低后,酸雨与能见度皆可望再获改善。
环署也提,台湾虽非「国际海事组织」会员国,但自动适用「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MARPOL)」低硫油规范,此举不但改善空品,也让国内港口在国际上继续维持优质评价。此外,本标准亦新增航空燃油硫含量管制于0.2%。比起过去的0.3%加严了1/3,且领先国际。
至于陆运使用的汽柴油,环署强调,其中对环境及民众身体造成影响之致癌物「苯」及「多环芳香烃」,本次亦纳入加严管制。汽油中苯管制标准由1%加严至0.9%,柴油之多环芳香烃管制标准由11%加严至8%,以维护空气品质,也降低暴露致癌物质的风险。环署表示,「移动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标准」会在7月1日起实施,中油、台塑等供油场所都将提供合于标准的油品,呼吁交通工具使用符合燃料成分管制标准之油品,拒绝使用来路不明的回收、混合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