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持股申報修法大變革 逾3300名大股東掀補申報潮
金管会修法证交法,共3307持股介于5%至10%的大股东将掀申报潮。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投资上市柜公司的大股东们要注意了。原本证交法规定,持股达10%才要申报,但金管会修法证交法43之1,大量持股申报及公告门槛从10%下修至5%;证期局也统计,目前持股在5%至10%之间的上市柜公司大股东,合计3307人,必须在今年5月10日之后的十日内要补申报、公告,持股的目的,总额,占比这三项资料为三大申报重点。
倘若未按时申报,金管会也将裁罚。据金管会统计,112年申报约403件、111年为540件,这二年各裁罚24万元,均与逾期未申报有关。
至于初次申报的人,之后若有变动,在每增加1%,就必须在变动内2日内申报。
至于保险公司的揭露,则未如同政府基金被另外以每半年公告一次的方式例外处理,对此,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表示,若机构法人不揭露会有争议,持股资讯不明确,因此希望持股资讯更为明确,让投资大众都知道持股的变动及会否影响公司经营;至于保险业的投资,高晶萍说明,保险法虽已规定不介入经营权,但由于资讯揭露上希望一体适用给投资大众知悉。
高晶萍也说,持股在变动之后十天才揭露,会否有跟单情况,仍有讨论的空间。高晶萍也表示,现在财报也会揭露持股的状况,若现在投资人要跟单,其实机会非常多。
对于政府基金,高晶萍说,包括劳退基金、劳保基金、国民年金保险基金、职灾保险基金、积欠工资垫偿基金、就业保险基金、农民退休基金、退抚基金等至少8个政府基金,则另有规定,必须依证交法43条之1及183条规定,每半年公告一次,公告的时点是在每年的6月底、12月底,这也是较预告期间更进一步的调整。至于国安基金,虽然已在去年底之前出脱持股,但未来若国安基金在进场期间,若持有单一个股到达比重5%以上,也必须依政府基金相关规定申报。
证期局也说明,政府基金的规定,是每半年度申报,原本对于政府管理的退休与保险基金,是有初次取得及变动申报,现在结合为每半年,6月底、12月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