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醒:和P2P業者往來的四大風險

金管会提醒民众和P2P网路借贷平台往来时,必须注意四大风险。图/本报资料照片

金管会今日特别提醒民众和P2P网路借贷平台往来时,必须注意四大风险,也须衡量自身财务承担能力以保护自身权益,四大风险包括:

1、审慎评估从事网路借贷相关投资活动:

民众选择与P2P平台往来前,宜先进行多方评估再进行相关交易,例如:(1)不听信来源不明的借贷或投资广告及资讯、(2)不使用声称保证收益或高获利的借贷或投资平台、(3)要对高报酬话术广告提高警觉、(4)要多了解平台相关营运模式。

2、充分了解相关契约书内容:

民众于签署契约前应仔细阅读契约条款,了解条款所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重要讯息。例如:借贷契约的重要内容,包括贷款期间、贷款利率、贷款金额等。

3、出借人应计划性投资:

出借人与借款人互不相识,借款人可能会有倒帐风险,且借出款项也不是随时可收回,所以出借人投入资金前,要审慎衡量自己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承担能力,先计划再投资,且应注意风险分散,避免将资金过度集中于同一个平台或同一个投资案件。

4、借款人应了解各项借款支出并预为因应:

借款人于借款前,对于利息、违约金、迟延利息的计收方式须充分了解,也要衡量自身的还款能力,避免过度扩张信用,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的情事发生。

金管会也指出,P2P平台是依据我国民法规范,提供资金借贷及债权转让等资讯中介及媒合相关服务,并提醒,该等平台不是经金管会核准设立的金融特许事业,不得经营吸收存款或发行有价证券等金融特许业务。

另为协助健全P2P平台产业的正向发展,金管会已于112年10月19日发布「网路借贷平台业务事业指导原则」,针对P2P平台的风险控管机制及消费者保护措施,定有相关参考做法,民众选择往来P2P平台业者时,也可以参考该指导原则所定重点,避免贸然投入资金,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