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A 指引16條 出爐
金融机构AI运用技术规范重点
人工智慧(AI)运用广泛,部分金融业开始导入生成式AI打造金融服务,金管会指示下修正后的金融业AI(人工智慧)指引运用细节近日已出炉,共计16条条文,永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隐私与风险管理成为重要四大核心指标。
金管会在2023年12月公布金融业运用AI指引草案,包括建议金融机构订定紧急关闭机制等,近日金融机构运用AI作业规范经由金管会叮嘱修正后同意备查,共计16条条文细节出炉,提供给银行业者参考。
此运用细节,参考包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等,及欧洲联盟、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澳洲等国际规范指引标准。根据金管会规划,AI指引定位为行政指导,目的为提醒金融业导入AI运用时的注意事项。
条文明定,包括金融机构内部应具备AI技术知识,及指定高阶主管建立内部治理架构,且必须有人力介入以确保AI风险在可控范围。另外,金融机构运用AI技术与消费者直接互动,必须明确告知该服务为AI技术。
16条条文中明定,金融机构运用AI技术时候,应该考虑国际以及自订的永续发展原则列入相关综合指标,例如可以运用在普惠金融上,以有效提供金融弱势族群相关金融服务。
此外,金融机构运用AI技术时候,要确实遵循资通安全、个资保护、智慧财产权等金融法规,并且有适当保护措施确保系统与资料安全,同时在模型建置过程等,应采取措施以符合金融服务业公平待客原则,以及防止歧视等措施。
金融机构自行开发及优化AI技术时,应保存必要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包括设计、开发与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决策的重要资料;使用第三方AI技术应调查、评估,并应有适当监督机制。
金管会日前曾透露,由于AI模型来源不同,金管会考量有些是业者自行设计,有些则是委托他人或是外购,因此条文中,要考量依照业者与合作厂商分工情形,负担相应责任。
尤其在运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技术时候,须由金融机构就产出资讯,评估管理风险,落实以人为本的价值与公平原则,以保障提供金融服务给消费者时的权益保护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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