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投资资通安 可抵税

安永税务科技服务资深副总经理詹大纬(左起)、安永国际及并购重组税务咨询服务执业会计师周黎芳、安永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股)公司资讯安全服务副总经理陈志明联手协助金融业创新。图/安永提供

为推动产业加速转型、鼓励创新与数位升级,政府订定产业创新条例(下称:产创条例)第10条之1规定,并进一步在111年修法将资通安全产品或服务之相关投资亦纳入投资抵减范围内。由于此租税优惠政策并未排除任何产业,对于积极实践金融服务创新的金融业者,将适用产创条例,降低租税负担。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1日举办「金融业实务分享:智慧机械及资讯安全投资抵减暨安永全球税务管理平台」网路研讨会,协助金融业者了解在进行投资抵减申请时,各阶段需特别留意的议题;此外,近来全球各国纷纷加强税收征管力道,跨国金融业者也开始关注各国租税法令规范,以降低遵循成本及税务风险,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也分享如何透过安永「全球税务管理平台」优化作业流程、降低遵循成本及税务风险。

产创条例第10条之1规定,自108年起至113年止,企业购置智慧机械、第五代行动通讯系统以及资通安全产品或服务相关全新硬体、软体、技术或技术服务,其核定支出总金额在同一课税年度内达新台币(以下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亿元者,得适用之;抵减方案可二择一,在支出金额5%限度内,抵减当年度应纳营所税额,或在支出金额3%限度内,三年内抵减各年度应纳营所税额;资安产品则自111年起适用。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及并购重组税务咨询服务执业会计师周黎芳指出,企业需留意智慧机械及资讯安全投资抵减于申请各阶段之常见议题。第一阶段为前置分析,例如盘点公司的投资计划数量、评估各项申请是否合乎抵减范畴、公司支出是否符合抵减要件;第二阶段为准备文件,包括如何撰写投资计划或专案效益、该出示哪些证明文件等;第三阶段为控管时程,以确认企业能在期限内搜集相关文件并完成线上申请;第四阶段为后续沟通,后续主管机关审查提出问题时,如何应对、撰写补充说明函是否具说服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