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台北市都更八箭要更精準

房市示意图。记者朱曼宁/摄影

台北市从去年起陆续推动都更八箭,以解决屋龄超过40年的住宅占比过半问题。然而,这八箭对老屋汰旧换新的影响效果温和,因而未来仍需增加更强效的处方。

近十年来,台北市老屋拆除速率缓慢,导致老屋愈积愈多。截至今年3月底止,台北市屋龄40年以上的住宅,其占比由十年前的17.9%增加至50.7%,而户数则由十年前的15.7万户增加至46.1万户。若以屋龄60年为住宅的堪用期限,则在未来20年内,台北市平均每年需拆除2.3万户。即使仅拆除自用住宅(占比72%),则平均每年也需要拆除1.66万户,为去年台北市拆除户数2,003户的8.3倍。

目前老屋重建可透过「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两种途径。虽然都市更新规划较符合城市的多元需求,但因旷日废时,故仅将一、二栋旧屋拆除,而在原地危老重建的占比愈来愈多。

就都市更新方式而言,可采下列三种方式:(1)以一般民众为实施者的「自办都更」;(2)由政府出面统筹主导的「公办都更」;以及(3)以建商为实施者的「民办都更」。在实务上,由于多数民众无营建相关知识,故自办都更大多难以达成协议。因此,从2002年迄今,台北市此类案件占比未达5%。政府常基于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的目的,才进行公办都更。去年台北市40个重建型都更核定案件中,只有四个公办都更。

因此,民办都更案件数应该是主流,但民办都更从申请至核定的审议时间平均6.03年,远高于公办都更的平均1.65年。

民办都更可视为建商及老屋所有人参与的谈判赛局。其中,建商付出营建成本,而老屋所有人付出老屋房地产的价值,以换取都市更新之后的新屋房地产价值。

在此赛局中,建商及老屋所有人谈判下列两项议题:(1)新屋总产权分配在建商及所有住户的比例;及(2)所有住户配置到的新屋产权,分配到各住户的比例。

政府制定的多数决同意门槛、容积奖励及其他补助,以及审查时间会影响新屋的总产权价值。门槛愈低、容积奖励愈高、其他补助愈多,以及审查流程愈快,会缩短谈判耗费的时间,因而同时增加新屋总产权价值以及达成协议的可能性。

台北市目前实施的都更八箭都符合上述有利达成协议的条件。其中,首箭是降低公办都更受理门槛至75%。第二箭「民办法放宽」、第三箭「审查速通关」及第四箭「危老排障碍」均可缩短审查时间。第五箭「电梯加码办」,是将六层楼以下无设置电梯的集合住宅、公寓,增设电梯的补助金提高至300万元。至于第六、七箭则分别提供「防灾型都更」及「整宅都更」优惠的容积奖励。最后,第八箭是针对海砂屋降低同意户数的门槛。

不过,上述都更各箭因为仅给予民众小惠或适用范围狭隘,故无法大幅加速都更步伐。因此,台北市政府可考虑提供民众下列更优惠及便利的措施。

首先,若欲在未来20年完成所有老屋重建,台北市每年必须拆除约2万户住宅。由于从拆除老屋至新屋获得使用执照约需三年半,因而平均每年约有7万户居民需要「中继住宅」。因此,台北市有必要在各区利用闲置土地,例如,已停止招生的各级学校用地,建立一些中继住宅。

其次,有鉴于民办都更旷日废时,台北市政府可透过变更都市计划或其他方式,使民众参与公办都更时,能较民办都更获得更多容积奖励。而台北市政府可利用这些增加的容积奖励,做为和较难达成协议的一楼住户的谈判筹码。同时,市政府在这些公办都更,可以仅扮演零出资的整合角色,而由委托兴建的建商和住户分配到新屋的产权。

蒋万安市长决心重建市容,都更是重要途径,但民办都更是件不易沟通达成的任务,应再检视实施办法,让民众有诱因,全民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