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志工遭控诬指对手发走工 前高市议员王龄娇「未叫唆」判无罪

前高雄市议员王龄娇被控诬告案,她因未涉及教唆,获判无罪。(翻摄王龄娇脸书/郭良杰高雄传真)

前高雄市议员王龄娇2022年底参选高雄市第五选区议员,与王姓女志工被控诬指对手江瑞鸿发送走路工贿遭起诉,一审桥头地院认定王龄娇罪证不足判无罪,王姓女志工判刑2个月,缓刑2年。检方不服提起上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3日驳回上诉,王龄娇仍判决无罪,王姓女志工维持原判。

王龄娇于2022年参选高雄市第五选区(仁武、大社、鸟松、大树)议员,王姓女志工于同年11月20日晚间,在王龄娇竞选总部,声称她受邻长邀请,参加另一候选人江瑞鸿举办的造势晚会,回程时在游览车上收到某里长交付500元走路工,随后由王龄娇陪同,向高雄市调查处检举。

办案人员查扣王姓女志工所指的游览车画面勘验,没看到王女身影,也未发现有人在车上发放红包或礼物,并查出王女所指控的时间,当时她人还在王龄娇竞选总部,检察官依诬告罪嫌起诉王龄娇与王姓女志工。

一审桥头地院审理时,王女坦承犯行,并称指控对手候选人贿选仅是想要赚取检举奖金,法官姑念她有智能障碍,辨识违法能力显著减低,判处有期徒刑2月,宣告缓刑3年。

而王龄娇当时陪王姓女志工到市调处做笔录,王女指控对手贿选一事,是王女的猜测及乱讲,王龄娇并未教唆,一审判王龄娇无罪。

检察官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高雄高分院合议庭审理后,认定原审认事用法均无不当,驳回检方上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