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一例一休遭诉 工运成员毛振飞判无罪

资料照片

3年前工运团体成员毛振飞及陈姳臻前往立法院旁,抗议政府推动「一例一休」的修法检方起诉2人涉犯首谋者违法不解散罪,高院推持一审判决,认定无证据证明2人犯罪,判无罪确定。

判决指出,本次集会游行目的为「反对劳动基准法修恶,还劳工七天假」,与劳工权益至为相关,游行群众是来自于各不同工运团体,共同为表达此一公共议题而自各处聚集至此,非属一有纪律、有组织之团体,不可能因任何人下达口令即能立时解散。

法官认为毛男等人得悉立法院将劳基法修正案送出委员会并送交朝野协商,认已达到渠等表达诉求之目的后,即在同日晚间10点多向在场群众宣告活动结束,并和平解散在场群众,难以认定他们确有故意不解散之事实,判处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