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国团总部遭判还 洪秀柱:不清楚财产来源,但深感遗憾

洪秀柱出席活动,并回应救国团遭判还一事。(图/国民党提供)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位在台北市松江路志清大楼的救国团总部因属占用国有地,经最高法院10日判决救国团败诉定谳,且必须返还土地租金。对此,国民党主席洪秀柱11日上午受访表示「替救国感到遗憾」。

救国团总部位在台北市的志清大楼,不过,国产署认为这是国有财产,向法院提告追讨。最高法院判决10日出炉,认定这栋大楼为国家所有,因此驳回救国团上诉,全案定谳,而救国团必须返还土地,并补缴5千多万的不当得利。

对此,洪秀柱11日上午出席新北市新庄党部新春团拜暨表扬活动,面对救国团遭判还一事,她指出救国团这几十年确实在社会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是对年轻朋友而言。

不过,洪秀柱指出,救国团的财产来源是有背景因素,但详细情形她不清楚,因此不方便评论,但总觉得它是个有历史渊源,且活动性很强,并创造了很多人不可抹灭记忆团体,因此替救国团感到非常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