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选举投票日上班 北市:工资应加倍

台北市长候选人6号连胜文、7号柯文哲在电视辩论会前握手。(图/三立提供)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合一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倒数9天,即将在下周六11月29日举行,有些行业仍需上班,台北市政府劳动局今天(20日)表示,这天是劳动基准规定应放假的日子,具投票权的劳工应该放假一天,工资由雇主照给,而雇主「如在不妨碍劳工投票之前提下,征得劳工同意于该日出勤,应加倍发给出勤工作时间之工资。」

劳动局表示,各类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投票日,依《劳动基准法》第37条及其施行细则第23条规定指定为应放假日,凡具有投票权且该日有工作义务的劳工应放假一日,工资照给;原本就不必出勤者不另补假。

劳动局解释,上述所称放假「一日」,是指自午前零时至午后12时连续24小时。由于投票权仅得于投票当日行使性质与一般休假日(国定假日)有别,放假日无得与其他工作日对调实施。雇主征得劳工同意在这一天出勤者,应加给该工作时间的工资,且应不妨碍劳工投票。

如果对于选举日仍有放假或工资给付等相关问题,劳动局欢迎直接洽咨询专线1999转7015至 7019、3325、3327、3349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