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假实施人数 11月上旬增近300人

▲截至102年11月15日止,无薪假新增通报事业单位7家,实际实施人数增加291人。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委会今(18)日公布事业单位实施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累计资料,截至102年11月15日止,新增通报事业单位7家。实施家数与上期相较减少1家,通报人数增加291人,实际实施人数增加291人。

根据劳委会统计,前期42家事业单位中,目前已有8家停止实施所谓无薪休假,恢复正常工作,惟新增7家实施。本期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通报实施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事业单位共计41家,通报人数2,348人,实际实施人数为2,328人,实施方式多为月休1至4日。

劳委会表示,仍将持续追踪后续发展,并协同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积极处理,以维劳工权益。劳委会再次强调,所谓「无薪休假」不是法律用语,更不是雇主可以恣为的权利。雇主如确因景气因素影响,需与劳工协商减少工时以为因应,仍应遵循劳动基准法及本会「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相关规范

劳委会指出,雇主也需参考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范例)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无谓劳资争议。事业单位如有任何违法情事,劳工亦可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各县(市)劳工局社会局(处)申诉,将立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