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上班族也命苦 每月加班21.3小时还没钱拿

天下劳工少有不命苦,日本上班族每月超时加班时数平均21.3小时,且有过半领不到全额加班费。(图/取自Instagram)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天下的乌鸦一般黑?我国劳委会近期报告指出,台湾有高达178万人一天工时超过12小时,违反《劳基法规定;无独有偶,日本连合总研最近一份调查也指出,日本有过半劳工领不到加班费,每月超时工作达21.3小时。虽然日本法律也明文规定加班时数,但企业多要求员工将工作带回家中完成,规避法律责任

日本连合总研针对2000名在东京大阪的私人企业上班、20至64岁的员工调查,结果发现仅有47%的劳工有领到全额的加班给付,剩下的人不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领加班费(29%)、拿到一部份加班费(18%),还有完全没加班费(6%)。

再进一步追问,领不到加班费的原因为何?35%的人表示,公司不希望员工上报加班时数;另有24%的人指出,公司有限制加班时数。

既有限制加班时数,为何还要超时工作呢?负责调查的研究者分析,日本经济停滞、企业大量裁员,剩下的员工一个人要当两个人用,虽然公司有加班时间限制,但未完成的工作还是必须完成,因此把工作带回家或在假日「自愿非正式」加班就成了常态,也就是台湾常说的「责任制」。

研究者强调,「员工超时工作是违法的!企业主必须有这样的认知!」话虽这么说,但看看上星期美国沃尔玛劳工集体罢工抗议、台湾的血汗企业、日本的苦命上班族,看来要让企业主有这样的认知,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