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无薪假人数 较上期增354人
▲劳委会于今(1)日公布事业单位实施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累计资料,截至102年10月31日止,实际实施人数为2,037人,较上期实际人数1683人增加354人。
劳委会于今(1)日公布事业单位实施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累计资料,截至102年10月31日止,本期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通报实施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事业单位共计42家,通报人数2,057人,实际实施人数为2,037人,较上期实际人数1683人增加354人。
劳委会指出,前期36家事业单位中,目前已有2家停止实施所谓「无薪休假」,恢复正常工作,但另有8家新增通报事业单位,而其中实施方式多为月休1至4日。
劳委会表示,实施家数与上期相较增加6家,通报人数增加330人,实际实施人数增加354人。劳委会强调,未来仍将持续追踪后续发展,并协同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积极处理,以维劳工权益。
无薪休假不是法律用语,更不是雇主可以恣为的权利。雇主如确因景气因素影响,需与劳工协商减少工时以为因应,仍应遵循劳动基准法及本会「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相关规范,并参考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范例)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无谓劳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