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车遭警拦查 通缉犯冒用弟弟名字再判3月
高雄一通缉犯葛姓男子3月间酒后骑车被警方拦查,葛男为了避免通缉犯身分被察觉,竟然冒用弟弟名字,在调查笔录 、酒精测定纪录表等,也都伪造弟弟的签名,桥头地院依伪造署押罪,判葛男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葛男曾因公共危险案件,经高雄地院判处有期徒刑4月确定,易科罚金执行完毕后,又因公共危险案件,经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月,因传唤拘提不到案执行,于105年9月26日为高雄地检署发布通缉。
葛男在今年3月22日于工地内饮酒后,骑车行经高雄市自由三路,遭警方拦查,进行酒测后发现,其呼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31毫克,葛男为了避免通缉犯身分被发觉,竟冒用弟弟名字,先后在调查笔录、酒精测定纪录表、夜间讯问同意书等,签上弟弟名字。
葛男的弟弟收到简易判决书后,提出陈报状表示遭人冒名,警方循线追查,发现是葛男冒名使用弟弟名字。
法官指出,葛男因酒后驾车遭警拦查为免遭查获通缉身分,即冒名配合员警进行酒测及后续调查程序,触犯伪造署押罪,依法判葛男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