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法官坚决不说「跟谁喝?在哪喝?」 法界曝猫腻
▲宜兰地方法院外观。(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宜兰地院法官张轩豪8月19日晚间酒驾被逮,酒侧值高达1.05MG/L,被依照公共危险罪嫌起诉。不过由于张轩豪坚不透露跟谁饮酒,对此有法界人士推测原因「说了恐处分更重。」
起诉书指出,张轩豪上月19日下午5时45分许驾车从宜兰地院停车场离开,晚间8时44分,他行经宜兰市环市南路与县政二路街口时,占用来车道「切西瓜」左转,遭巡逻员警拦查,员警发现张身上有浓浓酒味,经酒测竟发现他酒测值高达1.05MG/L,严重超标。
检方在起诉书痛批,张轩豪身为法官「知法犯法,明知故犯」,重度酒醉后驾车,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极可能对他人及其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且警询及侦讯时张轩豪都未能如实说出是在何时何地喝酒,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度。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法界人士认为,张轩豪似乎想掩盖一些不欲让外人得知的事,到底是不想让一起饮酒者身分曝光,还是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喝酒场所,比如酒聚对象是与承审案件有关的人?还有其他司法官在场、甚至是不当的接受招待?
也不排除喝酒地点就在法院、或公务人员不应该去的场所?以上等情况若曝光,势必影响社会观瞻,不仅在法官形象上更为负面,也可能会面临更重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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