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假释酒驾大逆转免刑 法官:他酒测值0.51毫克不算喝太多

吴男酒后骑车,被巡逻员警发现身上浑身酒味。(图/资料照)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屏东县一名吴姓男子因犯下杀人案,遭判无期徒刑后假释出狱,结果酒后骑车,一审被判2月徒刑,依法得撤销假释入监执行残刑,他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认为,吴酒精浓度0.51毫克,「尚非喝酒甚多」,所涉情状尚属轻微,且假释2年多无任何犯罪,若再执行残刑,如同使他丧失「复归社会机会,因此免除其刑确定。由于政府再三宣示「酒驾零容忍、罚锾无上限」,此判决也引起讨论。

判决指出,吴男今年5月17日下午4 时许,在屏东市公司饮用啤酒3瓶后骑车,于同日下午5时许行经盐埔乡维新路、大仁东街口时,被巡逻员警发现身上浑身酒味。屏东地院简易庭6月依公共危险罪判吴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吴男因杀人案件被判处无期徒刑,于2000年10月5日确定,同日入监执行,服刑近17年于2017年8月4日假释出监,应至2032年8月4日假释期满,假释出狱至今2年多。

根据法规被告若因本案被判处有期徒刑,纵使科以最低度刑,仍需依《刑法》第78条规定撤销假释,入监执行残刑,他因此上诉二审。

▼由于政府再三宣示「酒驾零容忍」,此判决也引起讨论。(图/资料照)

屏东地院法官认为,吴男测得其吐气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51毫克,堪认尚非喝酒甚多,所涉情状尚属轻微,更未造成任何实害;且假释后2年多无任何犯罪行为发生,并有正当工作,若因判刑而得执行残刑,则被告犯本件不能安全驾驶罪原因环境,在客观上应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故其犯罪情状显可悯恕。

法官说,被告行为诚属不该,然其于犯后自始坦承犯行态度良好,且所幸未酿成事故,若执行残刑如同使被告丧失复归社会机会,也与法院追求社会修复精神有违,因此免除其刑。全案不得上诉。

由于政府再三宣示「酒驾零容忍、罚锾无上限」,此判决也引起讨论。立法院今年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修法 ,并于7月1日起施行,因驾车种类酒测值级距的不同而提高罚锾,当酒测值达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3)以上,机车罚锾为1.5万到9万元、汽车罚锾3万到12万元,须吊扣驾照1到4年,甚至吊销驾照。

至于酒驾累犯第二次机车罚9万元、汽车罚12万元;第三次以上者按次加罚9万元,均吊销驾照;至于酒驾拒测罚锾18万元起跳,拒测累犯则按次加罚18万元,同样须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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