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假释期间酒驾」!佛心法官判免刑:再进去要25年太残忍

▲杀人犯假释期间被抓酒驾。(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崔子柔综合报导

郑姓男子杀人案服刑17年后假释,结果在假释期间被抓酒驾,但法官认为他出狱后积极改过,也没有其他犯罪纪录,若再执行25年刑期太残忍,佛心予以免刑,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郑男因杀人案被判无期徒刑,2000年入狱,2017年获假释,但今年4月骑车自撞被警方抓到酒驾,检察官依公共危险罪声请简易判决。根据屏东地院调查,郑男目前在一家造景公司上班,出狱后除了这起酒驾案并无其他犯罪纪录。

郑男该次酒测值0.28毫克,法官认为,他自撞并无肇事,纵以最低刑度2个月依减刑条款减至1个月,他仍必须依法撤销假释,入监执行25年刑期,实属过于苛刻,未来也更难更生,看在他这次情节轻微,对治安影响不大,且同意捐款6万元给慈善团体,足以获取教训,故免除其刑。

通常酒驾初犯者多半受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处分部份民众认为,郑男明知假释期间不能再犯,更该好好守法,法官「佛心」判决恐引发公平性争议

律师认为该案涉及到「比例原则问题,郑男犯的是酒驾,非恶行较大的窃盗枪毒等罪,若仅为酒测值0.28毫克的公共危险罪要入监服刑25年,也是过于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