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同性伴侣相伴20年 他「在留特别许可」没通过将被遣返
一名现年40多岁的台湾男子从1994年开始和日本籍的同性伴侣同居,但因为他是非法滞留,日前遭到勒令离境,他希望申请的「在留特别许可」也未通过,然而台湾的家人因为不能接受同性恋早以断绝联系,只希望能和爱人一起在日本度过平稳的晚年生活,因此提出撤销强制出境处分的诉讼。
据《朝日新闻》报导,这名男性在1992年取得留学的在留资格来到日本,之后也曾以短期滞在的签证入国2次,在停留在日本的期间,他认识了目前的伴侣,并从1994年开始同居在关东至今,2人也互相扶持,当他感染爱滋病(HIV),伴侣便不断鼓励他积极接受治疗,而另一半陷入抑郁而无法工作时,他也负责支撑家计。
虽然2人关系良好,但这名男性从签证到期的1994年开始,就是处于非法滞留的状态,又因为台湾的家人无法理解同性恋,他便在日本过着避人耳目的生活,后来到了2013年,他认识专门处理性少数者人权问题的律师,得知有机会取得「在留特别许可」,便希望一试,不过去年6月他准备前往入国管理局时,非法滞留一事就曝光而被逮,特别许可也未批准,因此去年11月遭到东京入管局发出强制出境命令书,处于随时都可被强制遣返的状态。
由于日本法规规定,批准特别许可的理由包括与日本人结婚,这名男性认为「因为是同性情侣,所以虽然2人如同夫妇般的关系也没被列入考量」,不过报导中也提到,就算是异性恋情侣、属于事实婚姻关系(未经婚姻登记,实际上共同生活),被撤销强制出境处分的先例也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