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来台念书 却因跨国同婚未通过面临被遗返…

37岁的凯琍与阿唐曾在马来西亚办过结婚典礼。(凯琍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37岁的凯琍与阿唐曾在马来西亚办过结婚典礼。(凯琍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今年37岁的凯琍在2014年时在网路认识马来西亚的同性伴侣阿唐,经过一年的磨合、接触,2人决定在2015年开始交往,阿唐也为了凯琍在35岁时来台湾大学,2人原本打算透过同性婚姻专法结婚后在台居留,未料去年通过「大法官释字748号施行法」并未保障跨国同性婚姻权利,阿唐在今年6月毕业后若未继续升学或取得工作签证,将面临被遗返。

凯琍表示,2人先在马来西亚结婚,邀请阿唐来台居住,阿唐想要申请工作签证来台湾,但未料阿唐仅有专科毕业,未符合来台工作许可,因此在2017年时决定来台就读大学,取得学生签证,原本心想可以透过同婚专法结婚后,依亲在台居留,但目前跨国同婚并未合法,目前阿唐规划继续就读硕士班,希望再延续彼此的情缘

伴侣盟从去年开抬推动跨国同婚,目前有2组跨国同婚个案已向户政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取得拒绝办理的行政处分,目前一案进行诉愿、另一案则已提起行政诉讼,未来计划让更多不同案由的个案进入诉讼,争取权利。

伴侣盟秘书长简至洁表示,依涉外民事规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该当事人之本国法。但结婚之方式依当事人一方之本国法或依举行地法者,亦为有效」,意谓虽然台湾同性婚姻合法,但如果该国同性婚姻未合法,就无法合法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