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国中妹泡温泉竟揉胸指侵!传牢笼贴图「记得常来看我」...渣男被判半年
▲20岁林男「指交」国三少女,带她去泡温泉时趁机袭胸指侵,一审遭判刑6月。(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一名20岁林姓男子,带14岁国三少女去泡温泉时,竟对她揉胸、指侵,林男犯后还狡辩不知少女未成年,但台北地院根据双方对话纪录,发现林男早知少女年纪,还曾传牢笼贴图,狠狠打脸林男说法,因此依林男犯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6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 2018年11月中旬,林男与少女透过交友软体「探探」而结识,双方互加LINE聊了1个月后,2人相约见面,同年12月27日下午,林男骑机车搭载少女前往新北市乌来区的旅馆泡温泉,但林男却伸出狼爪,先抚摸、搓揉少女胸部及阴部,再以手指插入少女阴道内。少女返家后,先后告知友人及母亲,事情才曝光。
然而林男辩称,在案发前,他未曾谈过少女年纪,且少女几乎不讲学校的事情,并不知道少女真实年龄。
法官勘验双方的LINE对话,发现林男友询问过少女几岁,少女也回称14岁,林男还因此叫少女「小萝莉」,并回应「冷汗直流(贴图)」、「记得常来看我(关在牢笼的贴图)」等内容,故法官认定林男明知少女未成年,却还对少女性交,林男所辩均属事后卸责之词,不足采信。
法官也指出,少女于侦讯及法院审理时的证述内容,前后一致,细节部分也无差误,已堪采信。因此法官审酌林男无前科,但犯后否认犯行,饰词狡辩,毫无悔悟之心,虽林男犯罪手段未涉及暴力,也表明有赔偿少女的意愿,不过少女无意商谈和解,考量一切情状后,依法判林男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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