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法官酒驾拒透露「喝酒地点与在场人」 法界怀疑有不可说的秘密

宜兰法官酒驾拒透露「喝酒地点与在场人」,法界怀疑有不可说的秘密。(中时资料库)

宜兰地方法院法官张轩豪,今年8月19日酒后开车行经宜兰市一处路口,因左转时提前转弯遭巡逻警员拦下,酒测值高达每公升1.05毫克,宜兰地检署日前侦结,痛批张身为法官,却知法犯法,明知故犯,依酒驾公共危险罪起诉。但在侦查过程中,张拒绝透露在何处饮酒?以及与何人共饮?引起内部怀疑张姓法官不吐露实情的动机。

检察官在起诉书内叙明,张姓法官在侦查时未能如实表述喝酒的时间、地点等,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由于张姓法官拒绝陈述在何处喝酒?与何人喝酒?因此令检方起疑,不过如果调阅沿路监视器,或许就可水落石出。但如今已是隔一个月,恐难以保存证据。仅能进入审理后,由法官进一步调查。

因此外界也怀疑,当天喝酒的场合与地点,是否有外界不得而知的秘密,才让张姓法官拒绝透露,其中是否有隐情,也只能静待法官调查。

宜兰地院表示,尊重检方起诉,本件酒驾事件经地院法官自律委员会决议后,移送司法院法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评鉴若成立,将报由司法院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最重免除法官职务。

司法官班37期结业的张轩豪,法官资历约25年,在宜兰地院为民事庭、简易庭法官,7年前他曾开车与骑士发生追撞车祸,因事后才开车回到现场自首,法院依肇事逃逸罪判他8月徒刑,缓刑2年。

今年8月19日下班后,张轩豪喝下40%伏特加,晚间8时44分开车行经宜兰市环市南路、县政二街口时,因占用来车道抢先左转,被巡逻员警拦下,警方闻到浓厚酒味,遂要求张轩豪下车,发现有明显酒味、酒容,经酒测后达1.05毫克,超过0.25的标准值。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指出,张轩豪身为法官,知法犯法,明知故犯;重度酒醉后驾车,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极可能对他人及其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审酌其动机及侦查时未能如实表述喝酒的时间、地点等,请求法院量处适当的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