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萝莉房」私藏9万支变态影片! N号房嫌犯海捞200万「却只被关1年」

图文/镜周刊

韩国N号房事件嫌犯「Kelly」申嫌,去年因贩售未成年人性剥削物被捕,1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韩币2,300多万元,(约合新台币56万元),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3年内限制在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但有网友发现,Kelly在Telegram经营儿童性剥削聊天室,「只允许上传有关萝莉资料。」

「Kelly」申嫌是创立N号房的「GodGod」继承人,网友找出由他另外创立的「实习萝莉房」,公告写到:「这里只允许上传有关萝莉的资料,譬如西洋小孩、韩国小学生日本中学生等」,还有「欢迎萝莉,欢迎上传反社会、反人伦的资料,讨厌女高中生。」「萝莉」一词经常被用来指年纪小的女孩,特别是第二性征发育但还没有完全发育的女孩。

而在该聊天室里,除了和N号房相同流传的性剥削影片,还有从外国非法取得的儿童性剥削影片,更过分的是申嫌还亲自拍摄并上传了名为「在越南遇到的萝莉」影片,更有多段内容包含外国小女孩的影片也被申嫌传到聊天室。

根据韩国检方资料,申嫌从前年1月到隔年8月为止,共拥有9万多件未成年者的性剥削物,并透过聊天室出售了其中2,500多份影片,获利约新台币214万元左右。韩国法院认为申嫌罪行严重,但以「他在调查过程中认错,并协助调查」为由,判其1年有期徒刑,这个罪名一般来说,最高量刑为10年。由于出现新的罪行,检方表示起诉当时没有可以认定申嫌与N号房有关的资料,将在上诉时进行补充调查,追查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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