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上万支不雅片 韩N号房1主嫌「加重量刑」仍只判7年
南韩「N号房」另一主嫌判决结果出炉,「加重量刑」后仍仅判7年徒刑。(示意图/达志影像)
轰动一时的南韩「N号房」性剥削犯罪事件,水源地方法院16日对主嫌之一的38岁全姓嫌犯宣判,但「加重量刑」后,却只7年徒刑。
据《朝鲜日报》报导,检方原本对全嫌求处3年6月徒刑,被舆论批评刑责太轻,重申请法庭辩论后,追加散布上万支不雅片是以营利为目的犯罪事实,上月19日终审时将求刑量度提高3倍,改向法院求处10年6个月的刑期。
水源地方法官表示,全嫌将网站伺服器架设于海外,收取广告费用、接受赞助,甚至曾因散布女性裸照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但缓刑期间又犯下更严重的罪行。
法官审理后认为,全嫌透过传送连结,共享N号房超过1万支不雅片与100件以上的儿童、青少年淫秽档案,导致大量性剥削产物被广泛流传,最终将他判刑7年,120小时性暴力治疗进修、10年内个资公开与告知,且不得于未成年相关机构或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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