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判29年!防止N号房重演 南韩拟上修儿少性犯罪刑罚标准

南韩N号房性剥削案嫌犯赵主彬(조주빈)。(图/达志影像

记者张宁倢/综合报导

南韩年初爆发N号房事件震惊社会各界,特别是主嫌赵主彬性剥的残忍行径曝光后,韩国内部要求重订犯罪处罚标准呼声越来越高。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15日针对类似制作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等性犯罪中属重大恶劣或惯犯,重新制订了严格的量刑标准,最重可判刑29年3个月。

根据《韩联社》报导,韩国大法院15日透露,针对《青少年保护法》第11条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犯罪,提出8个特别加重条件,包括强迫受害者作出极端选择、致家庭破裂等难以恢复之损失,皆适用特别加重条件的建议量刑,上修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到29年3个月。

另外,为使诱导罪犯自发性地努力减少伤害,也提出了5个特别减刑条件,例如在散布之前删除、废弃或自发回收性剥削物等。

同时,以严格量刑为目标,往后即使受害者不希望受到处罚,也会将之认定为普通减刑条件,而不是特别减刑条件。多数犯罪者的建议量刑是有期徒刑7年至29年3个月,与特别加重条件下的最大量刑是相同的。

报导指出,量刑委员会专门委员分析从2014年到2018年判刑结果,平均量刑是法定刑下限的一半,约2年6个月。此次上修的量刑标准将向各个研究机关市民团体征求意见,举行公听会后,于12月份进行最终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