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少女霸凌案 校长记大过、砍补助款
高雄凤山少女遭同学集体霸凌事件引发社会关注,高市府教育局5日组成专案小组,并与国教署人员到校调查霸凌案的行政缺失,专案人员共列出5大缺失,除交由社会局依法裁罚外,将对校长施予1大过的行政处分并扣减该校的年度补助款。
专案小组由教育局副局长陈佩汝带队,教育部国教署派员指导,并偕同社会局与外聘委员共同到校调查,共查出校方针对少女霸凌案违反「应强化儿少保护知能及敏感度」、「针对学生之个别差异应有更积极保护措施」、「应积极了解家长诉求并及时协处」、「应针对学生之个别差异安排自我保护、社交技巧等合适课程」、「责请学校速依法进行霸凌事件调查」等5项缺失。
教育局指出,经调查后,专案小组决议该校已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通报规定,除交由社会局依法裁罚外,并予该校校长1大过行政惩处与扣减学校年度补助款,另要求学校法人召开董事会,评判校长与相关行政人员的适任性,并将会议纪录向教育局呈报。
对于霸凌案除了对校长祭出1大过处分外,也将删减该校年度补助款,是否「执法过当」,损害其他学生权益,成为该案的隐形受害者?教育局指出,依据私立学校法,每年均有编列私立学校奖补助款,并视各校办理情形给予奖补助,如学校办学有违反教育相关法规,将视其情节轻重,扣减该校年度奖补助款额度。
该校校长表示,保护学生是他们的天职,对这次霸凌事件处理不圆满使学生受害,他非常抱歉,对于教育局祭出的所有惩处他都虚心接受,因为校方的疏失,导致学生、学校受害,真的对各界深感抱歉,未来会更加注意。